用“40”说话|因为TA,事情开始有了转机……

2000年1月21日上午,恩施市新华印刷厂党支部书记蒋世成、总工程师张玉林等专程到恩施市检察院,把一面绣有“抗诉神剑”的鲜红锦旗送到检察长杨辉的手里。

“四色彩印机已经恢复生产,目前运行正常。是检察院让我厂重现生机!”


(新华印刷厂送来的“抗诉神剑”锦旗)

花百万买回印刷机故障频出,

求更换反被“老交情”告上法庭

90年代,为了加快技改,抢占市场,恩施市新华印刷厂找到“老交情”上海光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花120万元购买了一台四色胶印机。但没想到才开机两天,机器就首次停机,还遭遇了传动连杆断裂等故障。最严重时,一个月里停机率高达50%。期间,光华印刷厂不断派专人前来修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表示认可。

1995年6月,为了推卸包换不合格产品的责任,上海光华印机公司竟向上海市宝山区法院起诉新华印刷厂拖欠其货款10万元,将其告上法庭。

新华厂赴上海依法反诉,请求光华更换合格产品,赔偿损失。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对新华提供的大量、准确的证据不予采纳,违背事实和法律,认定新华印刷厂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驳回新华印刷厂的反诉请求。

新华印刷厂上诉到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华印刷厂申请再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诉。

新华人从此开始了漫漫上访路,但结果却如泥牛入海,无功而返。


(新华印刷厂领导握手感谢检察人)

检察院民行科的宣传车开进了厂里

1997年5月的一天,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干警们开着宣传车,送法到企业,给事情带来了转机。

在听完新华厂领导的申诉后,时任科长黄勇马上向党组汇报,他指出案件带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在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后,要纠正实非易事。其次,恩施市人大、政府领导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大多次申诉,均无结果。而且,按照管辖规定,我院无权管辖,只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检才有管辖权,标的120万的案子,他们会不会受理?

考虑到此案关系着新华厂300多号人的生存,党组会统一了意见:“此案属明显的裁判不公,我们一定要办好,维护法律的尊严!”


(办案人员查看四色彩印机修复情况)

迎难而上,检察人为新华厂讨回公道

面对“无先例可循,无资料可查,无办案经费”的重重困难,办案人员迎难而上,找到新华厂张总保留的两公司关于机器质量问题的来往信函,推翻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时所作的“新华厂将彩印机投入运转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光华公司提出质量异议”的事实认定。接着,他们循着突破口,又掌握了大量确凿有力的证据。

8月,此案的汇报材料送进最高人民检察院;接着,仅用了两个月时间,此案就进入了上海高级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

考虑到尽快帮新华厂恢复生产,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和厂方商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期间,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打电话26次,发传真18次,催促办理此案,终于在1998年12月,两公司签署了协议书:光华公司无偿修理四色印刷机,并放弃新华厂所欠货款10万元,同时为新华印刷厂免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1999年11月,修复的四色机运回了新华印刷厂,安装调试达国家技术标准。2000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至此,新华厂历经三年之久的申诉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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