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男人在对待双方子女上,一定要一碗水端平否则哭都没地哭去

今天我以事实为根据讲一个再婚男人,在婚后在对待双方子女上因为一碗水没有端平,使自己到了晚年竟弄的无家可归的结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是我的一个叔叔的亲身经历。

故事要从解放前说起,在新中国成立前我的这个叔叔在家族中是掌柜的。

旧社会农村的掌柜就是族长,在家族群中有绝对的权威。

我的这个叔叔是1915年出生,没上过几天学只认识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非常的聪明头脑灵活,强项就是随和会与人交往。

上层当官的下层平民百姓他都结交,因此在周边百八十里范围内,不论是穷人和富人都对他很认可。

我的这位叔叔共娶了三房老婆,前两房都是先后因病去世的。

第二房老婆去世时留下一个女儿,叔叔在1948年便又迎娶了第三房,这也是他一生娶的最后一房老婆。

我的这位叔叔娶的第三房老婆,之前是一大地主家的媳妇。

她的丈夫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有民愤,在解放前土改运动中被贫雇农积极分子,用皮鞭子活活的打死了。

我的叔叔是与这个地主家的寡妇,是在打麻将时认识的,当时她是38岁有2个女儿,大女儿18岁小女儿12岁,和一个16岁的儿子。

也就是说我叔叔娶她进门时,带来三个子女。

据说她要娶这个地主家的寡妇时,家里人包括我爷爷在内都不赞同。

但是我的这个叔叔是铁了心了,非要娶她不可又因他有族长的地位,只有随着他了。

娶进门的这位四婶能说会道,难怪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是个见风使舵的人。

叔叔再婚后前妻留下的女儿,便长年生活在姥姥家。

就是回来也不去我叔叔那住,便在我家吃住。

在我们家族中按辈份排序我叫她二姐,我的这个堂姐她大我10岁。

叔叔自从再婚后一直也没有管过我的堂姐,他挣的钱全都交给后娶的老婆啦。

几年后叔叔娶的四婶带来的儿子结婚了,一共生了六个孩子就他一人上班。

生活非常困难都是我的这个叔叔帮衬,叔叔没有工资都是打散工挣的钱。

每当我的这个叔叔出去干活,能挣多少钱我的这个四婶,在家早就算到骨头里去了。

据说我四婶腌的咸菜都成大缸的往她儿子家拿,我的这个叔叔只是装作看不见。

而对我叔叔的亲女儿,一分钱的资助也没有。

在1955年我叔叔的唯一的女儿出嫁了,丈夫是从朝鲜战场退下来的,转业军人还是个党员。

我的这个二姐夫复员后,就一直在家乡生产队当队长了,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到去世。

他对我的这位堂姐非常好,从此我二姐才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1978年我叔叔后娶的老伴去世了,我叔叔的生活也就开始了走下坡路了。

1986年我的叔叔病重失去了生活能力,住的房子也被继子强行占有了。

在老家的族人只好前来把他,接回原籍先是住在我的亲大哥家。

后来叔叔又住在了我的一个二表哥家,不久他便在二表哥家去世了。

在叔叔病重期间他的唯一女儿我的堂姐,也要接他到家里住由她伺候。

但是叔叔一直觉得一生都愧对女儿,而今又没有什么遗产可赠就矩决前往。

写这篇文章时我竟回想起我刚记事时起,就总能听到家族中有人说,羊肉总也贴不到狗肉身上,还说䏏乎不算肉等等。

对于这句话那时是不懂的,而今回想起来这些话意思,就是用来比喻不管到啥时候,还得是自己亲生的子女才能对你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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